今天是:

在校党委和分管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发挥上级主管部门和附属医疗单位之间桥梁和纽带作用,强化学校党委对附属医疗单位的监管,执行《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疗单位管理规定》,组织医院管理委员会行使《长春中医药大学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的权利,对附属医疗单位的发展、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提升实施指导、服务、协调、监督的管理职责。医院管理处下设2个科级机构:综合科、医政医管科。

1.综合科:负责处内的行政工作,发挥管理、协调的职能。强化落实学校党委对直属附属医疗单位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的监管工作、落实学校直属附属医疗单位及省内各地区合作医疗单位建设、管理工作。

2.医政医管科:负责监管直属附属医疗单位的业务工作,发挥业务指导、服务的职能。依托《长春中医药大学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强化监督落实大学的附属医疗单位的功能和任务、定期对直属附属医疗单位的监督检查、配合直属附属医疗单位争取国家级和省级重大行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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