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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浏览发布时间:2025-04-01

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学校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系统联动。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2、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认真排查各类卫生安全隐患,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事件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3、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保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是对危重病人要不惜代价地迅速组织救治。

  4、依法依规,精准施策。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应急行为。依托属地疾控部门及教育助管部门的防控方案,根据事件及实时数据评估,灵活优化措施,避免盲目决策。及时通报事件进展,保障师生知情权。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任务分工

    (一)成立长春中医药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江凤艳 冷向阳 

副组长:高文义 杨永刚 李磊 刘振权(常务)

成员:于铭 王兴铭  苏鑫  李源 张雷 罗威

徐克胜  黎明全  瞿新明

办公室主任:张雷(兼)

成员: 刘凤臣 戴春梅  李春梅

职责:负责统一协调、指挥、检查、督促学校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组长是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各责任部门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根据本应急处置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二)任务分工

1、综合协调

做好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的紧急通知、工作提示发布和应急处置会召集等。安排、陪同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视察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一线,配合领导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收集、反馈问题解决的进度和效果。代表学校及时向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属地政府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置情况。(责任部门:党校办、医院管理处)

2、校园管控

保卫处根据领导小组指示,立即对校门、相关楼宇实行管控措施;严格做好临时安置点的安保工作,如发生意外事件,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加强临时隔离区域的秩序管理,安排人员做好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科学组织保安人防巡逻,充分利用视频监控,不间隔对校园及院墙开展巡逻,杜绝人员群聚和人员违规入校。 (责任部门:保卫处)

3、信息报告与联防联控

校医院、有关部门和个人一旦发现学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时,校医院应在2小时之内,通过疫情报告网、电话等方式,向学校属地疾控部门报告。同时,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教育厅报告。

  加强与属地疾控部门、附属医院联系,以得到应急处置的专业指导与支持;协助做好密接者、次密接者的转运和集中隔离工作。(责任部门:校医院)

4、医疗防疫与救治

密切关注疫情变化,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及时向疫情防控小组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防控工作中与医疗防疫有关的工作。负责疫区返回人员的体格检查,排查疑似病例;负责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和医疗管理;负责为疑似病例联系安排转院事宜;负责为疑似病例、隔离人员、医护人员及隔离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治药品、防护用品;负责随时向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疫情统计信息;负责指导校园内疫情防控的宣教工作。(责任部门: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校医院)

5、舆情管控

宣传部及时对舆情热点进行收集、调查与研判,密切监测学校涉疫信息,并根据工作需要,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披露有关信息,澄清不实信息。负责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和咨询工作,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做好学生稳定和疏导工作。

(责任部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

6、后勤保障

根据校内餐饮服务资源,确保伙食供应,加强食堂环境消杀,延长食堂供应时间,严格分批用餐,减少人流聚集;做好封闭楼宇寝室的送餐服务;向管控区域或封闭楼宇内人员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及消杀物资;做好校园水电运行保障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后勤保障处)

7、环境消杀

后勤保障部门在校医院指导下立即对确诊病例及密接者的环境进行消杀。必要时对校内公共场所如图书馆、体育馆、教室、会议室、楼道、卫生间等及室外道路环境实施消杀。各类垃圾废弃物一律实施消杀后由专业公司清运处置。(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8、教学管理

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快速排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涉及的任课教师和学生,整理相关教学信息并视事态发展合理妥善进行教学安排。(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

9、经费与物资保障

设立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专项基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责任部门:校办、医院管理处)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措施

(一)集体食物中毒。

 1.报警报告 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请当地医院对食物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学校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如果怀疑有投毒行为,还要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介入侦查。

 2.应对措施 (1)现场指挥组要立即做出安排部署,包括保护现场、 切断食源、人员救治、调查处置等。(2)后勤保障组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警戒疏散组要立即对食堂和食品加工场所采取临时封闭措施,保护现场,对食堂和食品加工场所内的各种食物、餐具、设施设备等进行封存。 (4)医疗救护组要立即将食物中毒人员送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同时与食物中毒人员的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5)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取样留验;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6)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师生进行全面排查。 (7)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8)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二)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

.        1.报告 校园常见传染病主要有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结核、流行性腮腺炎、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细菌性痢疾、水痘、猩红热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患病师生送往医院进行诊治,及时隔离患病的师生。如确诊为传染病,学校要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请求专业人员对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

 2.应对措施 (1)现场指挥组要立即做出安排部署,包括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等。 (2)将病人先安置在临时隔离室,避免与其他师生接触。同时立即与病人的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 一般情况下由家长(家属)将病人带回家隔离治疗或送医院治疗。病情严重者,由医院派救护车将病人接走进行隔离治疗。 (3)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病人停留过的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4)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6)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7)教室、宿舍、食堂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8)加强每日晨午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班或上学。(9)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治疗情况。(10)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11)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12)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三)学生意外受伤或突发疾病。

 1.报警报告。学生在学校意外受伤或突发疾病时,现场人员或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要立即向相关工作人员报告,如情况轻微的,可由校医院先行处置,如情况严重的,由医院派专业人员到校救治。

 2.一般处置程序。(1)任何人员在发现或获知学生意外受伤或突发疾病时,要立即向在场老师或班主任报告,伤情(病情)严重时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2)有关工作人员或学校领导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校医要先了解伤者情况, 判断伤情,实施初步医疗救助;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要立即送医院救治,或立即拨打120,请医院派出专业力量到校救治。 (3)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便做出救治决定,并作好安慰工作。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疏散围观人员,并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 (5)通过询问学生、老师,调取监控等途径,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做好有关记录,并采集有关证据, 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必要时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学校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6)如学生伤情严重或病情严重,学校按照有关处理程序,有序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四、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 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二)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三)做好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学校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总结经验教训。学校要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五、心理支持

学校组建专业的心理支持团队,包括心理咨询师、心理

医生等,为受影响的师生提供心理疏导和支持。心理支持团队应定期接受培训和更新知识,以确保能够有效应对不同类型的心理问题。学校通过宣传渠道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师生建立积极的心态,减轻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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