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处,直属各单位办公室,北京中医药大学医管处:
现将《2024年中医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中医医政工作要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