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护物资采购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力保证疫情期间防护物资有效供给,确保各类防护物资储备充足能真正有效及时到位。依据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根据疫情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合理、合规、保质、保量采购防护物资,特制定本办法。
二、防控物资内容
本办法所指防控物资主要包括穿戴用品(各等级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目镜等)、人体测温仪器类、消毒类(公共区域和个人消毒品)等物资。
三、防控物资的采购
按照吉林省财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吉财采购》〔2020〕52号文件规定执行采购绿色通道并执行校内审批程序。
1、防控物资采购人把好采购质量关,确保向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的防控物资。
2、加强合同管理,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符合《合同法》规定,为明确质量责任,避免纠纷,购货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等事宜。
3、防控物资采购人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申请单》,并经领导审批后,方可采购。
4、采购防控物资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做好防控物资的入库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医院管理处
2020年4月12日